從樂視賈躍亭欠下巨額負債跑路,到獐子島扇貝回來反複橫跳,制造業公司買理财炒房,再後來令人發指的紅黃藍虐童、攜程紮針等事件,直到2019年新城控股董事長王振華猥亵9歲女童……似乎,中國上市公司從未停止刷新人類的認知底線。
這些“極品”的“作惡”的公司暫且不論,如果我們看看那些風頭正盛的時代弄潮兒,互聯網大廠們,情況如何呢?過年前兩家大廠死了人,一個字節、一個B站,都因工作壓力過大而死。騰訊00後員工拒絕加班的内部信在網上引起軒然大波。阿裡巴巴多年以來引以為傲的銷售鐵軍,近期有女性員工爆出與客戶進行錢色交易。
如果說大廠的那點事還可以忍受,畢竟大廠的收入還是可觀的。推而廣之,更多的民營企業,老闆當慣了土皇帝、一言堂,用人唯親,決策專制,缺乏對員工的基本保障,按最低标準繳納五險一金——這些現象幾乎随處可見、比比皆是。
夠了。到這裡已經足夠說明問題。
企業是股東的資産,但卻不是老闆的家天下;企業自然以掙錢為第一目标,但卻不能忽視環境、社會、以及人與人之間的責任。這就是ESG理念的本質。ESG,即環境(Environmental)、社會(society)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其中ES是企業對外部的責任,而G是企業内部的責任,即股東與員工之間的平衡。
忽視這些,也許短期看不出危害,但是長期将嚴重拉低中國企業在全球視野下的集體形象,是懸挂在一家家中國企業頭上的達摩克斯之劍。
站在這個角度而言,中國企業亟待一場新的“革命”——必須要從思想根本上與作坊式的、血汗工廠式的、以及老闆家天下式的工作模式揮手作别。
1 如何評價一家企業的ESG?
目前世界上的主流評級機構大多已經建立公司ESG的評分體系。把ESG評級與傳統信用評級相結合是大勢所趨。本節以穆迪(Moody’s)的ESG評價體系為例,闡述如何評價一家公司的ESG。
穆迪的分析方法很簡明,将E-S-G三個項目分别構建一系列的細分指标體系,給每個細分指标打分。
例如,E(環境)這個因素分成兩個細分項:(1)環境監管及政策、以及(2)直接環境風險。前者指正在實施或未來可能實施的環境法規對企業帶來的不确定性;後者則指企業活動對環境造成負面影響,例如污染、人為災害、氣候變化等。
環境監管或政策實施(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or Policy Initiatives)分為可見政策和遠期政策風險。而直接環境風險(Direct Environmental Hazards)涵括五大類要素。碳轉型、物理氣候風險、水資源管理、廢物和污染、以及自然資本。
在ESG概念中,S(社會)因素是覆蓋範圍最廣的要素,并且這個因素對于公共部門的影響會高于對私人部門的影響。因此,在進行S(社會)項目的評級計算時,有必要将公共部門和私人部門采取兩套不同指标。(見下表)
對比穆迪對于公共部門和私營部門企業的S評價方法,可以發現公共部門更注重于政策制定的彈性,以及全社會人口特征發展趨勢、社會福利和公平等;而私營部門的社會風險主要在于員工關系、産品安全、供應鍊安全、企業聲譽等。
最後是企業治理(G)。和社會(S)因素類似,穆迪在評價企業治理因素時,也分為公共部門、私人部門兩套指标。參見下表。
對比可發現,公共和私人部門在治理風險上的指标有很大區别。對于公共部門發行人的治理風險評級,穆迪側重于考察宏觀政策的制定;而評價私人部門發行人的治理風險時,穆迪更看重企業管理層素質與信譽、董事會結構與流程、企業組織架構、财務與發展戰略等。
如何計算分數?對環境、社會、公司治理的每一個細分項打分,然後計算平均值,即為該項目的總體評分。從1到5,1最高,5最低。例如,E1S3G3代表一家企業的對環境有正面影響,但社會和企業治理比較一般,而E2S1G5則代表環境和社會效應優良,按企業治理一塌糊塗。
ESG評級本身,是比較簡單易行的。關鍵是如何對指标進行設置,如何做到不重複和不遺漏。
此外,對于指标之間的加總,目前大多數機構采取的是算術平均,但是否應該賦予一定的權重,以及有些因素是否可以對其他因素進行一票否決,例如發生性侵和猥亵的公司某ESG直接歸零等等。這些問題都是有待更多企業和機構談論嘗試的範疇。
2 ESG對投資有什麼影響?
ESG的應用除了評價一家公司之外,也可以用來指導投資。當代社會黑天鵝事件高發,有效的ESG投資框架,可以使投資者避免踩雷。
如何把ESG理念納入投資管理?這就要把ESG評分結果應用到資産組合模型中,也就是說,需要對ESG評分中的部分因素進行定量化。在這方面,晨星指數公司及其子公司Sustainalytics(下文統稱為“晨星”)具有成熟的經驗,值得借鑒學習。
有别于其他傳統評級方法的靜态一維評級,晨星的評級系統引入了動态的二維結構。具體來講,晨星的ESG評級不僅評價公司的ESG風險敞口,還要評價其對相應風險敞口的管理。對此,晨星引入了“可管理風險因子”(Manageable Risk Factor,MRF)的概念。
也就是說,如果一家公司發現了自己的ESG風險,并且有意識地區管理和改進,那麼問題就不算大。而如果沒有意識到風險,那才是最大的風險。
如下圖所示,公司的全部風險敞口分為:可管理風險(Manageable Risk)和不可管理風險(Unmanageable Risk),可管理風險占公司總風險敞口的份額即為MRF。而晨星公司對一家企業的風險評級,最終衡量的是未管理風險(Unmanaged Risk),即圖中左半部最下黃褐色部分。未管理風險它包括:不可管理風險(Unmanageable Risk)和管理缺口(Management Gap)。其中所謂“管理缺口”,表示的是公司管理層已經意識到但沒有得到有效處理的風險因素。
用公司總風險敞口減去已管理風險,即得到風險評級的最終參考指标——未管理風險敞口。未管理風險敞口按5個等級打分,即:可忽略風險(Negligible,0-9.99分)、低風險(Low,10-19.99分)、中風險(Medium,20-29.99分)、高風險(High,30-39.99分)、嚴重風險(Severe,高于40分)。
接下來關鍵的步驟就是,如何将ESG風險評級結果應用到投資組合管理中?這一步不僅涉及到公司的ESG風險評級,還涉及到公司所在的主權國家的風險評級。
國家風險評級綜合考量政府當前的資本存量、政府以可持續方式管理财富的能力等。分兩個維度以量化國家風險:财富和ESG表現。
财富(Wealth):反映一個國家在ESG風險方面的脆弱性,以世界銀行計算的國家資産價值來衡量。如下圖,财富包括四類:自然資本、生産資本、人力資本、制度資本。國家财富越高,其對ESG風險的脆弱性就越低。
ESG表現(ESG Performance):反映一個國家管理關鍵ESG因素的能力,其可以指示該國家或地區未來财富的走向。強勁的ESG表現指向國家财富可能改善;疲弱的ESG表現則指向财富可能惡化。進行國家風險評級時綜合使用經濟指标、趨勢分析、國家發生的重大事件等。
綜合财富和ESG表現兩大因素,得到國家的風險得分。同樣是分為5個風險等級:可忽略風險、低風險、中風險、高風險、嚴重風險。
有了企業ESG風險評級和國家風險評級,便可以對投資組合的ESG因素(可持續發展性)作出評估。具體方法分為五步(見下圖)。
3 ESG的全球實踐
根據畢馬威統計,在52個國家或地區中分别選出營收排名前100個公司作為(樣本總數 = 5200),2002-2013這5200家公司的ESG信息披露比例從18%快速上升至71%,此後增速放緩。
若選取《财富》全球500強中排名前250的公司作為G250,1999年有35%的G250公司披露了ESG信息,2011年G250的披露率升至95%。換言之,全球500強中的前250家公司,在2011年已經實現了ESG信息的“全披露”。不妨對美國、歐盟、以及中國香港地區的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發展曆程做一回顧。
(1)美國
2010年2月8日,美國證監會(SEC)發布《關于氣候變化相關問題的披露指導意見》,首次涉及上市公司ESG的理念。《指導意見》明确要求上市公司披露遵守環境法規所産生的成本、以及資本支出、收益、競争地位等影響;以及披露相關環境訴訟及對公司的業務和财務的影響。2010-2015年期間,标普500成分股中發布ESG報告的公司數占比快速增長。
2019年5月納斯達克交易所發布《ESG報告指南2.0》,不強制要求其上市公司遵循,為自願參與;紐約證券交易所在2021年5月也發布了其ESG指南。2021年6月美國衆議院通過《2021年ESG信息披露簡化法案》,并提交至參議院。該法案是對ESG披露的強制性要求。如若法案最終能落地,将大幅提升對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的監管要求。
除了對企業的要求外,美國對養老基金的ESG信息披露也制定了要求。2018年9月,美國參議院通過《第964号參議院法案》,進一步提升對兩大退休基金CalPERS和CalSTRS的氣候變化風險的管控及相關信息披露要求。2020年拜登繼任總統并重回《巴黎氣候協定》之後,要求兩大養老基金每三年公開報告其公開市場投資組合中與氣候相關的金融風險,包括基金與《巴黎協定》、加州氣候政策目标的一緻性等。
(2)歐盟
2014年10月歐盟修訂《非财務報告指令》(Non-Financial Reporting Directive),強制要求員工數超過500人的大型企業的非财信息披露内容需覆蓋ESG信息,包含七大關鍵ESG指标(能源、溫室氣體排放、水資源、廢物、員工離職率、工傷率、員工薪酬)。成員國應于2016年12月前開始遵守指令内容。2017年歐盟企業對關鍵ESG信息的披露率在全球領先。
2021年4月,歐盟委員會通過了一項關于企業可持續發展報告的《提案》,将應當發布報告的對象範圍從原先的500人以上大型企業擴大至所有的大型企業和上市公司(包括上市中小企業SMEs;微型上市公司除外),這将會使覆蓋範圍從大約11700家公司擴大到近50000家公司。
此外,《提案》要求成員國相應修改相關條例使其确保适用于2023年财年。也就是說,該《提案》一旦實施,大型企業和上市公司需要在2024年發布2023财年的ESG報告,屆時歐盟國家的企業ESG信息披露程度将進一步提升。
(3)香港
2012年8月,香港聯交所發布了首版《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指引》,遵循“自願原則”,鼓勵上市公司每年披露工作場所質量、環境保護、運營實踐、社區參與的相關信息。2015年12月引入“不遵守就解釋”條文,更改為“不遵守就解釋”+自願披露。2019年12月加入強制披露規定。現行版本的《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指引》中,ESG披露責任涵蓋兩個層次:強制披露規定、“不遵守就解釋”條文。
從ESG信息披露率來看,港股上市公司在2016财年實現躍升。2013年時,港股共計發布1643份年報,而披露ESG信息的公司僅50家,占比3%。2015年僅141家公司披露ESG信息,占港股總數1866的7.6%;2016年共1526家公司披露ESG信息,占港股總數1973的77.3%。
下圖為2020年香港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比率。從圖中可以看出,截至2020年,港股各大版塊公司的ESG信息披露比率均已超過90%。基本實現了“全披露”。
4 中國該怎麼做?
反觀A股,截至2020年,A股上市公司中有1125家披露了ESG報告,占當年上市公司總數的25.3%。而這一比例在10年前為23.8%,十年來幾乎沒有增加。這反映出在過去10年中,中國企業普遍沒有重視ESG的理念。
即便是滬深300成分股,到目前為止仍然未能全部披露ESG報告,2020年披露家數為259家,占比86%;而2021年已發布年報的公司至今為止披露ESG報告的位250家,較上年下降3個百分點。披露率始終未能有效超過90%。
滬深300成分股這300家公司,是A股的門面,是中國的核心資産中最核心的部分,它們代表中國經濟的脊梁。作為證監會,難道不該強制要求這300家公司全部披露ESG報告嗎?令人遺憾。
長期持續極低的ESG披露比例,反映出中國企業的深層次問題。由于長期忽視ESG的理念,造成了一定的社會負面影響,環境問題、貧富分化問題、過度加班問題、許多企業自身缺乏管理理性和決策理性,這些都嚴重損害中國企業的長期可持續性發展。
可以說直到2020年“碳達峰”與“碳中和”的戰略目标提出來之後,中國企業才間接被迫面對ESG這個問題。
我們知道,優秀的理念不分國界。隻有不斷地向全人類最先進的理念看齊,才能使中國股市走出“底層互害”的模式,擺脫“割韭菜”的形象,成為一個供優秀的企業與投資者共同成長進步,共享财富與繁榮的天堂。
對于投資者而言,建立屬于你自己的ESG投資觀,越早越好。肯用ESG的标準要求自己的公司,大概率不會三天兩頭讓投資者踩雷。
而對于公司而言,ESG也許就像一頭灰犀牛,它現在還很遙遠,很多人看到了他,開始做準備;也有大量的公司選擇低頭閉眼,視而不見。但是灰犀牛早晚會沖到人們面前,到那時在做準備就來不及了。是的,當ESG的理念深入人心的時候,那些“沒有ESG”的公司會被時代無情地抛棄,連一句“再見”都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