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走馬财經
作者|走馬的漢字
2月23日下午2點多,人社部發布了三項新規,分别是:
《新就業形态勞動者休息和勞動報酬權益保障指引》
新規文件核心出發點,是支持和規範行業發展,你也可以理解為它是保護企業、行業利益優先的,這是我們的一個核心觀點。理由是,大家可以看發文的通知,為什麼發布這三個文件,通知裡說得很清楚,“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支持和規範發展新就業形态,加強新就業形态勞動者權益保障”,第一句大家都懂的,就不解釋了;第二句才是發文的核心,是為了支持和規範新業态發展,支持在前,規範在後;第三句說的才是“加強勞動者權益保障”。
簡而言之,第二和第三句才是務實的目的,核心的目的當然是靠前的——支持和規範行業發展,也就是支持和保護企業、行業利益優先的,其次才是加強勞動者權益保障。
關于這個判斷,從人社部後來發布的一篇新聞,“有關司局負責同志解讀新就業形态勞動者權益保障指引指南”,第一段解答發文目的時,也說得很清楚,“為支持和規範發展新就業形态,加強新就業形态勞動者權益保障”。
在當前所有的經濟壓力中,最核心的部分是就業,因為隻要就業穩定住,大家的日子都還能撐住,而衆所周知,騎手、網約車司機、搬家司機、網約家政人員等新業态,已經成為就業的巨大解壓閥,在穩定壓倒一切的今天,确保這些行業的就業穩定,平台、合作企業、就業者利益平衡與穩定至關重要,此時需要做的不是破壞既有的平衡,而是将原有的平衡、規則納入現有的法律框架,進一步規範化,這是文件發布的一個大背景。
《新就業形态勞動者權益維護服務指南》中開篇總則中,第三條明确規定:“新就業形态勞動者維護自身權益時應當依法合理表達訴求,不得采取違法和過激形式”,穩定是壓倒一切的優先事項,不論是支持、規範行業發展,還是保障勞動者權益,穩定都是終極目标。
了解了上述三點,我們才有讨論其他觀點的必要。
在理清了本次文件的核心目的、背景和終極目标後,我們還應該意識到,這些文件還有一個訴求:擴大就業。但是,若行業增長無法健康持續,單靠規則調整效果可能是存疑的。
在第一份文件中,《新就業形态勞動者休息和勞動報酬權益保障指引》有一個核心的調整,就是勞動報酬對齊城市最低工資标準和勞動時長限制,限制每個從業者的每日最長工作時間和單次最長接單時長,背後的訴求是同樣訂單規模,容納更多的就業者數量。
這不是新業态行業規範的終點,繳納社保仍然是未來可預期的事項,至于全員繳納(這非常難),還是部分從業者繳納,繳納标準如何都有一個逐漸調整和推廣的過程,但我們認為這些“負面”因素已經基本上Price in當前的股價裡了。
以美團為例,它的騎手目前分為5種:專送、樂跑、同城核心、暢跑、衆包。簡單而言,專送騎手由站點管理和派單,專職,工資月結;其他四種騎手都是兼職屬性,樂跑和同城核心工資周結,對于騎手經驗有比較高的要求,需要審核,且每天有上線時長、時段、接單量要求,他們的收入也是平均最高的;暢跑和衆包工資都可以日結,管理都非常少,相對來說暢跑的管理多一些,不能拒單,且近距離低單價訂單偏多,衆包則是最自由的騎手,工作時間、平台、時長都不受限制,還可以拒單。
工作時長的限制,對外賣行業沒什麼實質意義。首先,真正單量多的騎手,是樂跑和同城核心,這兩類騎手中的卷王們,如果真的想延長工作時長,完全可以在美團注冊兩個賬号,無縫切換,或者多平台切換。
更關鍵的問題,是現在絕大多數騎手面臨的問題不是工作時間過長、單量太多,而是僧多粥少的問題。雖然平台單量仍然在穩步增長,但是騎手人數增長更快,每個騎手平均能獲得的單量和收入在下降,真正送單的時間在減少。
相對來說,同樣單量的情況下,騎手越多反而越有利于企業和消費者,因為更多的騎手意味着每單的時效、服務質量會更高。
這條規定可能更多針對的是網約車司機,防止他們接單過程過渡疲勞,但許多司機也是多平台挂單,我不知道這個規定如何真正執行,可能主要還是一種警示、宣導作用。
勞動報酬部分的界定,影響非常有限。騎手、網約車司機月收入肯定是普遍高于城市最低工資基數的,以最低工資标準最高的上海為例,也不過月工資2690元,上海騎手工資肯定遠遠高于這個數。
勞動報酬部分第八條規定,“不完全符合确立勞動關系情形但企業對勞動者進行勞動管理的新就業形态勞動者,适用勞動者實際工作地人民政府規定的小時最低工資标準”。這一條規則,針對的應該是專送騎手,他們受站點統一管理,采取統一派單制度,單量和工作時長都不高,更多是一些新手獎勵——專送騎手以新人居多,而且這類騎手多數經驗較少,工作效率不高,若以實際派送時長計算小時工資,肯定也是遠高于各城市标準的。這類騎手的核心價值,是特殊天氣、高峰時段能發揮作用。至于其他騎手,都是根據單量計件獲取收入,按照工作時長計算,收入本就高于城市最低小時工資标準。
勞動報酬部分第九條規定,“新就業形态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企業應向勞動者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時間勞動報酬的合理報酬”,這裡面用的是高于正常工作時間勞動報酬,而不是普通行業的雙倍或者三倍工資,這是符合市場規律和預期的,要給規則制定者點贊。而且在春節、國慶長假,還有寒暑假等特殊天氣時段,平台本來就有各種補貼。
至于其他的對于勞務報酬發放、結算等要求,目前美團、滴滴等企業做的遠遠高于文件要求的标準。
規則公示指引部分的要求,相關企業之前已經在執行。
勞動者權益保護指南部分,主要還是為了穩定,企業内部溝通和糾紛化解、工會權益維護、相關部門權益維護都是既有的規則,隻是統籌到了這份文件中進一步規範化,同時明确提出,“新就業形态勞動者維護自身權益時應當依法合理表達訴求,不得采取違法和過激形式”,規避群體事件的态度相當明确。
指南最後一條指出,“涉新就業形态商事糾紛不适用本指南”,說的應該是指平台企業與外包合作用工管理企業之間,如果涉及到合同的生效、解釋、履行、變更、終止等行為而引起的争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