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1日,港交所庫存股新規正式生效,标志着港股公司回購策略的重大變革。新規允許上市公司回購的股份不再強制注銷,為公司資本運作提供了更大的靈活性和市場更多的投資機會。
在全球資本市場中,庫存股作為一種資本運作工具已被廣泛接受。港交所此次修訂《上市規則》,引入庫存股新規,旨在與國際市場接軌,提升香港市場的國際競争力。新規的實施,反映了港交所對市場發展趨勢的積極響應和對上市公司需求的深刻理解。
庫存股的定義和特點
庫存股,即上市公司通過回購操作獲得并以庫存方式持有的非流通股票,這類股票在一定時期内不參與市場流通,但可供公司日後再出售。其特點包括:
· 非流通性:庫存股在持有期間不參與市場流通,不享有股息、分派及投票權。
· 靈活性:公司可以根據市場情況和自身需求,靈活決定庫存股的未來用途,如穩定股價、融資、股權激勵等。
· 無投票權:庫存股不賦予持有者投票權,有助于防止控股股東或大股東利用庫存股影響公司治理。
新規要點:回購股份的新選擇
新規為上市公司提供了以下新選擇:
· 非強制注銷:上市公司回購的股份不再需要立即注銷,而是可以作為庫存股持有,為公司提供了更多的策略選擇和操作空間。
· 多種用途:庫存股可用于穩定股價、靈活融資、股權激勵、支付收購資産的對價等多種場景,增加了公司資本運作的多樣性。
· 時間限制與信息披露:新規規定了股份購回後的30天内不得再出售任何庫存股,以及在特定情況下不得再出售庫存股的限制。同時,要求公司在公告、翌日披露報表、月報表及年報等披露庫存股再出售事宜及庫存股份數目的變動,增加了市場透明度。
新規的實施引發了市場的廣泛關注。一方面,投資者擔心庫存股的存在可能會影響每股盈利的計算,從而削弱股票回購對股價的正面影響。另一方面,新規為公司提供了更多的市值管理工具,有助于在市場低迷時期穩定股價,提振投資者信心。
保障措施與中小股東權利
港交所在新規中建立了相應的保障措施,确保上市公司合規操作,防範操縱市場行為,保障中小股東的權利。這些措施包括:
· 增加信息披露要求,提高市場透明度。
· 規定庫存股轉售受股東優先購買權的約束。
· 明确上市公司持有的庫存股沒有投票權。
今年以來,已有多家港股公司實施了股份回購,其中包括騰訊控股、彙豐控股、友邦保險、美團-W等知名企業。這些公司的回購行為不僅反映了對自身價值的認可,也為市場提供了積極的信号。新規的實施預計将進一步激發更多公司的回購意願。
庫存股新規的實施,預計将為港股市場帶來新的活力。上市公司可以更加靈活地運用庫存股進行資本運作,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投資者則可以基于更加透明的信息做出更明智的投資決策。
港交所庫存股新規的生效,為上市公司和投資者帶來了新的機遇與挑戰。在新規的推動下,港股市場有望迎來更加活躍和多元的投資環境。市場參與者應密切關注新規帶來的變化,把握新的機遇。
文章來源:華赢控股
文章作者:華赢證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