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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徳太安控告Sancus違約,香港高院裁定歸還款項

來源:真灼财經 時間:2025-03-10 11: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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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灼财經202537,早前瑞德資産管理有限公司及太安控股有限公司控告Sancus Group Limited及其董事溫嘉旋違約、提供虛假及失實陳述,導緻瑞徳資産及太安控股蒙受重大經濟損失并追讨已支付交易款項的案件,香港高等法院在針對Sancus Group提起的簡易程序作出裁判。高院裁定Sancus Group違反雙方簽訂的多項協議,有關交易無效正式終止,瑞德資産及太安控股獲判勝訴,Sancus Group需實時歸還所有交易款項,并需要支付瑞徳資産的訴訟費及有關案件的申請費用。

 

瑞德資産原計劃向Sancus Group收購其持有90%已發行股本的亞銀國際金融集團有限公司的部份股份,該公司持有亞洲銀行(BVI)有限公司部份權益。被告之一的Sancus Group董事溫嘉旋為亞洲銀行的創辦人,據亞洲銀行網站顯示,他擔任多家香港上市公司董事及監事,曾獲香港特别行政區頒發銅紫荊星章,其妻子馮月珊被譽為香港女詩人,據悉馮女士曾任香港政府新聞處海外公共關系高級信息官多年,是亞銀國際金融集團的股東,也是亞洲銀行實際權益擁有人,她間接持有亞銀銀行部份股權。

 

案情指瑞徳資産及Sancus Group20178月簽訂股份買賣協議,并于20184月補充條款。20194月,瑞德、太安控股、亞銀國際金融集團及Sancus Group簽署諒解備忘錄,同年11月簽訂股份轉讓協議(STA)。瑞德資産根據協議支付2,000萬美元、1,350萬港币以及2,000萬人民币予Sancus Group,但Sancus Group未履行股份轉讓義務。瑞徳資産又指控溫嘉旋在過程中多次作出虛假及失實陳述,誤導瑞德資産簽署協議并支付款項,指若非溫嘉旋的虛假陳述,瑞徳資産不會簽署合約,也不會同意付款。

 

瑞徳資産在案件開始後,針對Sancus Group提起的簡易判決程序,高院最終裁定Sancus Group違約,裁定股份買賣協議正式終止,Sancus Group需實時全數歸還相關款項并需要支付瑞徳資産的訴訟費及有關案件的申請費用。

 

至于針對另一被告溫嘉旋違約、提供虛假及失實陳述的部份,據了解,有關案件仍在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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