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安生物-B(06955.HK)發布公告,根據香港法例第571W章證券及期貨(穩定價格)規則第9(2)條,該公司宣布,有關全球發售的穩定價格期間已于2023年1月21日(即遞交香港公開發售申請截止日期後第30日)結束。UBS AG Hong Kong Branch作為穩定價格操作人(或代其行事的任何人士)于穩定價格期間内采取的穩定價格行動為:
(1)于國際發售中超額分配合共160.42萬股發售股份,占超額配股權獲行使前全球發售項下初步提呈發售的發售股份總數約15%;及
(2)于穩定價格期間在市場按每股H股介乎18.90港元至19.80港元的價格範圍連續購買合共160.42萬股H股,以便交付予同意延遲交付所認購發售股份的基石投資者。穩定價格操作人(或代其行事的任何人士)于穩定價格期間于2023年1月5日在市場作出最後一次購買,價格為每股H股19.06港元。
公司進一步宣布,整體協調人(為其本身及代表國際買方)并無于穩定價格期間行使超額配股權,且超額配股權于2023年1月21日失效。因此,概無H股已或将根據超額配股權發行。
公司已發行股本總額約18.14%計入公衆持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