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上城公告,于2024年2月15日,公司與配售代理訂立配售協議,據此,配售代理有條件同意以公司配售代理身份按竭盡所能基準促使不少于六名承配人(彼等及彼等最終實益擁有人須為獨立第三方)按配售價每股配售股份0.14港元認購最多5088.8萬股配售股份。
最高數目的配售股份相當于經配發及發行所有配售股份擴大後公司已發行股本約16.67%。配售價每股配售股份0.14港元,較于配售協議日期在聯交所所報收市價每股股份0.171港元折讓約18.13%; 假設所有配售股份獲悉數配售,配售事項所得款項總額将約為712萬港元,而所得款項淨額将約為688萬港元(經扣除配售事項的傭金及其他開支),相當于淨發行價約每股配售股份0.135港元。董事拟将所得款項淨額用于償付未償還的債項,以及集團的一般營運資金,包括用于集團的員工成本、專業費用、租金及一般行政及營運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