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在變,空間随着時間也在變,不變的唯有真知灼見。
2025年01月09日  星期四
首頁
财經
觀察
參考
ESG
市場
研究
IPO
公司
周報
動态
推薦
首頁 > 公告

新火科技控股(01611.HK)附屬訂立資産管理服務框架協議

來源:真灼财經 時間:2024-07-11 17:45:23

字号

新火科技控股發布公告,于2024年7月11日,新火資産管理(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與李林(公司董事會主席、非執行董事兼主要股東)訂立資産管理服務框架協議I,新火資産管理将向現有基金I及其他基金提供資産管理服務,其中李林及/或其聯系人已認購或将不時認購參與股份、有限合夥權益或其他權益,追溯由2023年10月1日開始至2026年9月30日(包括首尾兩日),為期3年,惟須待獨立股東于股東特别大會上批準,方可作實。


于2024年7月11日,新火資産管理(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與杜均(公司執行董事兼主要股東)訂立資産管理服務框架協議II,新火資産管理将向現有基金II及其他基金提供資産管理服務,杜均及/或其聯系人已認購或将不時認購參與股份、有限合夥權益或其他權益,追溯由2023年10月1日開始至2026年9月30日(包括首尾兩日),為期3年。


于2024年7月11日(交易時段後),新火資産管理(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與鐘庚發(公司主要股東)訂立資産管理服務框架協議III,新火資産管理将向現有基金III及其他基金提供資産管理服務,鐘庚發及/或其聯系人已認購或将不時認購參與股份、有限合夥權益或其他權益,追溯由2023年10月10日開始至2026年9月30日(包括首尾兩日)的期間。


公告稱,透過訂立資産管理服務框架協議,公司可以進一步擴大其資産管理規模并豐富基金産品。此外,公司使其能夠把握并抓住因資産管理服務的強勁市場需求所産生的機遇,加強新火資産管理在資産管理市場上的業務。董事進一步相信,資産管理服務框架協議下的業務合作将有助新火資産管理提高市場競争力,而董事認為此對集團日後在資産管理業務領域的業務發展至關重要。


微信掃碼 > 右上角點擊 >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