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18日,歐洲議會以487票贊成、81票反對和75票棄權通過了新的歐盟碳邊境調節機制(CBAM)規則。隻需待歐盟理事會通過,并公開刊登在歐盟公報20天後,CBAM法規就将正式生效。
CBAM機制以歐盟碳價為錨,對向歐盟出口國的碳足迹、碳價值甚至談邊境調節機制建設提出了要求。
歐盟 CBAM機制的内容是以歐盟自身碳定價體系确定的碳價值為基礎,根據進口産品的實際碳排放量,扣除歐盟自身的碳配額比例,并扣減産品在出口國自身承擔支付的碳排放義務後,再确定最終應清繳的碳排放義務。
在這樣的體系下,CBAM 機制對于出口國的碳足迹與碳定價體系的建設提出了較高的要求;同時對于進口端碳排放占總排放較大的碳中和進展較快的國家,其自身 CBAM 機制的建設則亦對其對歐盟出口有重要意義。
#01 歐盟碳定稅促進全球碳市場建設
随着歐盟的CBAM機制建設快速推進,其他各國的碳關稅體系與碳定價體系建設步伐亦逐步加速。
美英兩國根據自身情況,從加強進口碳排管控與加強國内碳定價體系與歐盟聯動兩個方面,應對CBAM機制對于未來外貿市場的影響。
美國碳市場發展相對較慢,碳定價目前尚在地方州,形成了加州系統和東北 11 州溫室氣體倡議(RGGI)兩套系統,尚未形成全國性的碳市場。
盡管如此,在歐盟碳關稅立法大步推進的背景下,美國各方亦在不斷嘗試推動碳邊境調節機制,并成功繞過沒有統一碳價對于CBAM機制建設的障礙,于22年年中提出了《清潔競争法案(CCA)》提案,基于重點行業的國内排放基準線,對産生額外碳排放的國内或進口産品加征懲罰性碳稅。
英國政府與22年5月開始就實施碳邊境調節機制展開磋商,并已與歐盟積極接觸,商讨增進各自碳定價體系的聯系。
據英國國會環境審計委員會,英國超五成碳排放來自于未受任何管制機制約束的進口排放量;而在出口中,英國向歐盟出口的原料與半成品占GDP的13%以上,歐盟CBAM将影響英國向歐盟出口總值的34%。英國受CBAM機制的影響與應對方案,是歐盟CBAM逐步推進後對世界各個與歐盟有較多經濟聯系的國家将面臨的狀況的縮影和可能解決路徑的參考。
我國國内碳足迹與碳交易體系建設緊迫性增強。
目前,在歐盟 CBAM 拟覆蓋的行業中,我國僅将電力行業納入了初步建立的全國碳市場。
電力行業生産運營過程監測體系完善,系統邊界清晰、生産與排放數據質量與可信度高。但其他行業如鋁、化工、水泥等相對生産流程複雜,碳排放監測與核算較難,若納入全國碳市場,對于碳足迹監測核算将提出更多要求。
且目前我國碳市場因機制初見、行業單一,導緻規模較小、活力略弱,碳定價體系并未完全形成。在國際上 CBAM 建設快速推進的背景下,我國碳足迹與碳交易定價體系建設緊迫性空前。
#02 我國碳市場現狀
全國碳市場
2021年7月16日,全國碳市場正式開始交易,碳市場啟動當日成交量超過410萬噸。
全國碳市場自成立至2023年1月末,碳排放配額累計成交量2.3億噸。
市場交易主要集中在履約期末,11/12月配額成交量分别占總成交量的13%/70%。首期履約期結束後,碳市場進入平淡期,交易意願降低,交易量大幅回落。
從成交金額看,全國碳市場自成立至2023年1 月末,累計成交額104.9億元。
其中,挂牌協議交易成交額18.24億元,占總成交額17%;大宗協議交易成交額86.66億元,占總成交額83%。
從成交價看,全國碳市場自成立至2023年1月末,日成交均價處于30~65元/噸之間。
CCER
CCER是碳市場的重要補充部分,截至目前,發改委公示的CCER審定項目累計2871 個,備案項目861個,獲得減排量備案項目287 個,獲得減排備案項目中挂網公示254個。
CCER 審定的項目類型主要是可再生能源,以風電、光伏、水電項目為主。
2014-2021年間,前七大試點碳市場共成交CCER4.42億噸,其中上海碳交易所累計成交量為1.71億噸。
2022年全國CCER交易量為795.9萬噸,同比2021年下降95.5%,主要是因為市場中流通的CCER有限,且全國碳市場沒有CCER抵消的需求。
試點碳市場中,2022年的市場成交主要集中于上海和天津,占總成交量的65%以上。根據CCER項目的類型、地域和時間差異,2022年CCER成交價格在20~80元/噸不等。
#03 企業應如何把握?
根據未來全國碳市場年配額量70億噸(八大行業全部納入)進行簡單估算,在完全使用的情況下,CCER的年抵消需求量約為3.5億噸,再加上區域試點碳市場,以及國際航空碳抵消與減排機制(CORSIA)和各種項目層面碳中和所帶來的潛在抵消需求,未來每年市場對于CCER的需求量會更高。
CCER 是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有益補充,将進一步推動碳配額市場化機制的形成。CCER系統在北京綠色交易所已進行了多輪測試系統逐漸成熟,《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管理辦法(試行)》或許能夠盡快落地。
自願減排方法學公開征集是一個良好開端,也意味着上述方向有望更加順暢推進,更多具備減碳屬性的出行平台均可基于科學性、适用性和合理性等要求,去開發或完善自身方法學,并推進後續流程,成為助力碳中和進程中的創新力量。
那麼,企業應該做好什麼準備?
面對新形勢,一方面,企業要做好準備,首先在戰略路徑和業各模式方面,如何更好地與碳中和大且标相向而行,如何探索更加和諧可持續的發展策略。
另一方面,強化标準意識和數據意識,開發更多科學嚴謹的算法标準,去幫助用戶精準測算減碳量,并實現積少成多彙聚。
企業應該建立自身業務的價值閉環,從方法學的深入研究,到應用場景的搭建,積累減排量,再到最終交易閉環,實現價值的變現。
目前有關“雙碳”目标的相關措施和技術大多停留在宏觀和中觀層面,企業對于如何推進微觀層面的碳交易業務建設尚不明确,在碳資産開發、CCER等方面缺少實踐探索。
Zero Carbon EX圍繞碳中和、碳足迹、碳核算、企業碳資産認定等方面,打造整合碳資源,實施碳彙、開發監測、交易的綜合服務平台。
目前,Zero Carbon EX與更多企業合作,探索出多樣化、科學化的碳資産合作與價值轉化的特色發展之路。
參考資料:
李德尚玉. 生态環境部征集CCER交易産品方法學 我國自願碳市場重啟[N]. 21世紀經濟報道,2023-04-07(005).
2.溫夢瑤.我國碳交易市場現狀與發展趨勢[J].中國貨币市場,2023(04):71-75.
3.碳關稅提升碳市場建設緊迫性.申港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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