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二十八次締約方大會(COP28)開幕後,第一件激動人心的大事便是開幕第一天便達成了關于“損失與損害”基金的裡程碑式協議;阿聯酋帶頭宣布向該基金提供1億美元,德國也承諾提供1億美元,英國将提供7500萬美元,美國和日本則分别承諾給予1750萬美元和1000萬美元資金。
不僅如此,大會期間阿聯酋總統宣布建立300億美元的氣候基金,其中50億美元将提供給貧困國家。此基金的目标是到2025年在全球動員2500億美元,用于全球氣候解決方案。
早在2009年哥本哈根氣候變化會議上“發達國家”就承諾到2020年每年提供1000億美元的氣候融資,用于支持發展中國家的氣候行動,但至今仍未兌現。一年1000億美元的氣候資金尚且不夠,損失與損害基金是否“杯水車薪”?氣候資金究竟還有多大缺口?
氣候資金所需是海量資金,隻能說“多多益善”
聯合國預計2030年發展中國家在應對氣候變化方面的資金需求還将飙升至每年3400億美元,這一金額是目前支持資金的十倍以上。
國家氣候中心原副主任、亞洲開發銀行原首席氣候變化專家呂學都近日接受新京報零碳研究院研究員視頻連線時,就表示“像‘損失與損害’基金這樣的氣候資金所需的是海量資金,準确的需求量難以評估出來,隻能說‘多多益善’。”
況且,經濟損失與損害可以用貨币價值來衡量,非經濟損失與損害怎麼衡量。呂學都表示,确實有些損失與損害是無法用貨币衡量的,比如生物多樣性;另外,氣候變化造成的影響有時是不可逆轉的。其實人類社會沒有太多手段修複與補償,更重要的還是把降低損失與損害作為一種更緊迫的行動,呼籲全社會都重視并想辦法解決這個問題。
如何多多益善?金融手段助力氣候走向行動
産品碳足迹指産品從原材料加工、運輸、生産到出廠銷售等流程所産生的碳排放量總和。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多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加快建立産品碳足迹管理體系的意見》,制定産品碳足迹核算規則标準,建立産品碳标識認證制度,推動碳足迹國際銜接互認。
當前,國内相關産業推進碳足迹的進展如何?
“發達國家”承諾難兌現,發展中國家難收益是擺在當前的現實難題。中國銀行研究院研究員劉晨認為,發展中國家氣候融資的關鍵在于解決三方面矛盾:
一是氣候融資缺口持續凸顯與資金需求持續增長之間的矛盾;二是參與全球氣候治理意願增強和治理能力不足之間的矛盾;三是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難以平衡之間的矛盾。
劉晨剖析,目前大部分發展中國家還沒有完全掌握治理氣候問題的關鍵技術手段,削弱各國氣候治理能力的同時也會使其更易受到氣候變化的不利影響。同時,發展中國家本身金融業發展水平不足,應對氣候變化需求的金融體系亟須完善,也導緻一些國家對氣候資金的利用效率不高。
大幅增加氣候融資規模以滿足應對氣候變化行動的需求毋庸置疑,同時,提高已獲氣候資金利用效率也是另一個努力方向。加快全球金融系統改革,提升對氣候資金的利用效率迫在眉睫。
盡管當前氣候融資的手段及工具存在規模和長期可持續運營問題的争議。但是在《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FCCC)進程中,資金機制也在摸索中前進:最早是全球環境基金(GEF)作為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的臨時資金機制,後來在2011年成立了綠色氣候基金(GCF)作為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的資金機制,現在GCF仍在發揮重要作用。
國際貨币基金組織(IMF)已于2022年4月13日批準設立“韌性與可持續性信托”(RST),并于2022年5月1日正式生效,該信托旨在幫助低收入國家和脆弱的中等收入國家應對包括氣候變化在内的長期結構性挑戰。
RST将提供期限更長(期限為20年,寬限期為10年半)的融資,約四分之三的IMF成員國将有資格獲得融資,其中包括低收入成員國、大多數中等收入國家以及所有的小型發展中國家。
RST資源的調動是基于具有強大外部地位的國際貨币基金組織成員國的自願捐款,包括那些希望為低收入和更脆弱的中等收入成員國提供特别提款權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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