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門發布《醫藥代表管理辦法》:嚴格防範商業賄賂行為 對違規行為聯合懲戒】
來源:天潤
時間:2026-05-07 19:10:50
【七部門發布《醫藥代表管理辦法》:嚴格防範商業賄賂行為 對違規行為聯合懲戒】
國家藥監局會同公安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總局、國家醫保局、國家中醫藥局、國家疾控局對《醫藥代表備案管理辦法(試行)》進行修訂,形成《醫藥代表管理辦法》。現予以發布。按照《醫藥代表備案管理辦法(試行)》已在醫藥代表備案平台備案的醫藥代表信息繼續有效。新備案的醫藥代表應當符合《醫藥代表管理辦法》的有關資質要求。規範醫療器械生産經營企業管理其聘用在醫療機構從事醫療器械産品信息傳遞、溝通、反饋等學術推廣活動專業人員的文件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