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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就歐盟碳邊境調節機制有關問題答記者問】

來源:詠桐 時間:2026-01-01 13: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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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就歐盟碳邊境調節機制有關問題答記者問】問:歐盟碳邊境調節機制(CBAM)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歐盟近日密集發布CBAM相關立法提案與實施細則,請問商務部對此有何評論? 答:中方注意到,歐盟近日密集發布CBAM相關立法提案與實施細則,包括設定碳排放強度默認值、計劃擴大産品覆蓋範圍等内容。其中,歐方無視中國綠色低碳發展取得的巨大成效,對中國産品碳排放強度設定顯著偏高的基礎默認值,并将在未來三年内逐年提高,這不符合中國當前實際水平和未來發展趨勢,對中方構成不公平、歧視性待遇。歐方有關做法不僅涉嫌違反世界貿易組織“最惠國待遇”和“國民待遇”等原則,也有悖于《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确立的“共同但有區别的責任”原則。 歐盟還提出立法草案,計劃從2028年起将CBAM範圍擴展至包括機械裝備、汽車及其零部件、家用電器等約180種鋼鋁密集型下遊産品。這些規則設計已超出應對氣候變化範疇,帶有明顯的單邊主義與貿易保護主義色彩,中方對此表示嚴重關切和堅決反對。 中方還注意到,歐盟最近修改了2035年燃油新車禁令,放寬對盟内的綠色監管。歐方一方面對外以綠色為名搞保護主義,另一方面對内放松監管,降低減排要求。這種自相矛盾的做法是典型的雙重标準。 歐方無視曆史排放責任、國家發展階段和技術水平,打着防止“碳洩漏”的氣候幌子推行新的貿易保護主義,将自身碳标準強加于發展中國家,造成氣候與貿易治理規則沖突,擡升發展中國家氣候行動成本,嚴重損害國際社會互信,與各方合作應對氣候變化、推進可持續發展的努力背道而馳。希望歐方遵守氣候和貿易相關國際規則,摒棄單邊主義、保護主義,保持市場開放,本着公平、科學、非歧視的原則,促進綠色領域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中方願與歐方相向而行,合作應對全球氣候變化挑戰,但将堅決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回應任何不公平的貿易限制,維護自身發展利益、中國企業合法權益和全球産業鍊供應鍊的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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