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12月27日表決通過新修訂的民用航空法,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加強對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的管理,新修訂的民用航空法明确,從事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的設計、生産、進口、維修和飛行活動,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國務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門申請取得适航許可,按照規定無需取得适航許可的除外。從事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生産的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其生産的無人駕駛航空器設置唯一産品識别碼。進一步強化民用航空安全保障,新修訂的民用航空法明确,禁止設置影響機場目視助航設施使用的“激光”,對影響機場電磁環境的禁止
來源:肇星 時間:2025-12-27 10:3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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