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星新能源(03395.HK)發布公告,2025年10月31日,公司、吉星能源(即由CCJGSA直接全資擁有,而CCJGSA分别由柳先生及張麗君女士(柳先生的配偶)直接持有66.70%及33.30%權益)及柳先生(及柳永坦先生,執行董事兼董事會主席)訂立貸款資本化協議,據此各方有條件同意:(i)股東貸款383.82萬加元(相當于約2133.73萬港元)将獲悉數結清;及(ii)透過按發行價每股資本化股份0.30港元向柳先生配發及發行2.1億股資本化股份,以清償債務中749.43萬加元(相當于約4166.27萬港元)。
資本化股份占公司于本公告日期已發行股本約34.65%。發行價每股資本化股份港币0.30元較股份于10月31日(即貸款資本化協議日期)在聯交所所報的收市價每股0.305港元折讓約1.64%。公司将向聯交所上市委員會申請批準資本化股份于聯交所上市及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