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環境部發布了生态環境标準《核技術利用放射性廢物庫運行管理技術規範》(以下簡稱《标準》),自2025年9月1日起實施。:《标準》對廢物庫運行管理技術要求做出了詳細規定,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對廢物包(廢源包)的屏蔽性能和輻射水平等作出總體要求,并根據廢舊放射源和放射性廢物的特性,分别對廢源包和廢物包的接收準則作出規定。二是明确入庫操作要求。對工作人員數量、進庫前通風換氣、收貯工作記錄、廢物容器标牌信息、台賬信息更新等作出規定。三是細化廢物庫運行要求。對安防系統運行維護、輻射環境監測、庫内分區管理、二次污染物和廢水的處理、應急預案、清潔解控和清庫等作出細化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