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香港《穩定币條例》正式生效,香港金融管理局近日發布了《持牌穩定币發行人監管指引》等系列配套指引(簡稱“指引”),明确了發行人牌照申請門檻,包括财務條件、人員資質、儲備資産、托管贖回要求、司法管轄、過渡期安排等。券商中國記者獲悉,中國銀行(香港)、渣打銀行(香港)等香港發鈔行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主體,無論是出于自身發展需要,還是順應監管推動,大概率會率先申請穩定币發行人牌照。此外,中資銀行、沙盒測試企業、大型央國企,以及擁有支付牌照的互聯網大廠都躍躍欲試。而證券公司的角色,初期更多地是穩定币的交易、托管、融資、咨詢等,并提供傳統資産代币化相關的數字資産配置服務。目前,已有券商等44家機構升級了虛拟資産交易牌照,相比6月末新增了3家。(券商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