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25年4月14日完成作實,而要約人已以其唯一股東鄭啟明的自有資源中所提供的自有财務資源支付代價。完成後,要約人及要約人一緻行動人士于公司已發行股本總額約41.84%擁有權益。
緊接完成前,要約人及要約人一緻行動人士于340,000,000股股份(相當于公司已發行股本總額約26.74%)中擁有權益。完成後,要約人及要約人一緻行動人士于532,000,000股股份(相當于公司已發行股本總額約41.84%)中擁有權益。
因此,根據收購守則規則26.1,要約人須就全部已發行股份(要約人及要約人一緻行動人士已擁有及╱或同意将予收購者除外)提出強制有條件現金要約。
榮高金融已獲委任為公司的獨立财務顧問,以就要約向獨立董事委員會提供意見。獨立财務顧問的委任已由獨立董事委員會根據收購守則規則2.1予以批準。
公司已向聯交所申請自2025年4月24日(星期四)上午九時正起恢複股份在聯交所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