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黃金(06693.HK)公布,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收到中國證監會内蒙古監管局向公司、公司董事王建華及楊宜方(同為公司行政總裁),以及董事會秘書董淑寶出具的《關於對赤峰吉隆黃金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員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25]10号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
根據該決定書,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吉林瀚豐礦業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一季度因生産設施改造停産兩個月,公司未及時進行信息披露,遲至2023年4月30日在公司的2023年第一季度報告中披露。
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号)第三條第一款,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一項,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董事長王建華、總經理楊宜方及董事會秘書董淑寶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四條、第五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履行勤勉盡責義務,對上述行為負有主要責任。
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二條規定,内蒙古證監局決定對公司及上述人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公司及上述人士應加強法律法規學習,提高公司規範運作水平,杜絕此類違規行為再次發生,并于其收到該決定書30日内向内蒙古證監局提交書面報告。
如對以上的監督管理措施不服,公司及上述人士可在收到該決定書之日起60日内向中國證監會提出行政覆議申請,也可在收到該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内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覆議與訴訟期間,上述監督管理措施不停止執行。
根據公司掌握的信息,上述事項對集團之業務營運及财務狀況并無重大不利影響。公司将按照該決定書的要求,組織和督促相關人員認真學習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履行勤勉盡責義務,不斷提高規範運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質量,并按時向内蒙古證監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王建華、楊宜方及董淑寶已分别向公司确認,除公告所披露者外,概無有關其各自的資料須根據上市規則第13.51(2)(h)至(v)條的規定予以披露,并無任何其他有關其各自的事宜須提呈公司股東垂注。
赤峰黃金(06693.HK):收到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
來源:真灼财經 時間:2025-03-24 23: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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