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發集團(00846.HK)發布公告,2025年1月27日,賣方(明發集團揚州、明發集團上海、廈門明發集團、明發,均為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與買方(即針記國際集團中國有限公司)訂立該協議,根據該協議,明發集團揚州、明發集團上海、廈門明發集團及明發已同意向買方出售在目标公司分别為50.00%、31.25%、12.50%及6.25%的股權,總代價為人民币1億元。
目标公司(即泉州明發大酒店有限公司)為一間于中國成立的有限公司,于出售事項完成前為公司的間接全資附屬公司。該公司擁有及管理位于中國泉州的該酒店。透過就出售事項訂立該協議,公司将可透過出售目标公司整合及精簡酒店業務、提高資本使用率,并提升集團整體财務穩健性。監于目标公司所管理的酒店(即泉州明發大酒店(“該酒店”))自2023年以來并無任何業務,目标公司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并無任何收入,及目标公司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淨虧損為約人民币660萬元,出售事項可讓集團透過變現目标公司的價值及避免産生進一步開支,改善其财務狀況及流動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