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SION DEAL-Z(07827.HK)發布公告,公司已接獲聯交所日期為2024年12月17日的函件,向公司通知其決定,鑒于公司未能符合上市規則第18B.69條項下的公告截止期限,且并無理由寬免遵守上市規則第18B.69條項下的規定,聯交所已行使其權力,根據上市規則第18B.73(2)條指示公司證券自2024年12月10日上午九時正起暫停買賣(“該決定”)。
根據上市規則第2B章,公司有權将該決定提交上市委員會複核。任何複核要求必須根據上市規則第2B.08(1)條于該決定日期起計七個營業日内(即2024年12月30日或之前)送達上市委員會秘書。公司現正尋求專業意見,并将于适當時候根據上市規則第2B章提出申請,要求将該決定提交上市委員會複核。于根據上市規則第18B.73條停牌後,公司證券的上市地位将于公司根據上市規則第18B.74條向其股東退還資金後予以取消。董事會謹此提醒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者,上市委員會的有關複核結果并不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