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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源服務(01153.HK)被接管人出售73.56%股份 并觸發強制要約收購

來源:真灼财經 時間:2024-10-27 18:4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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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源服務(01153.HK)發布公告,于2024年9月5日,接管人及買方(VCL)訂立買賣協議,據此接管人已同意出售,而買方已同意收購銷售股份(占于本聯合公告日期公司已發行股本約73.56%),總代價為9900萬港元,即每股銷售股份0.22港元,當中并無産權負擔并連同有關銷售股份所附的一切權利,包括記錄日期(為完成日期當日或之後)就銷售股份所宣派、作出、分派或支付的一切及任何股息、分派及其他權利。


買方根據抵銷契約以等額基準,通過應用及抵銷金額為9900萬港元的部份未償還債務,于完成日期抵銷及支付總金額為9900萬港元的代價。完成已于買賣協議日期(即2024年9月5日)進行。


緊接完成前,聯席要約人(Linkto及VCL的統稱)及彼等任何一方的一緻行動人士以擔保權益持有人身份,于4.5億股股份中擁有權益。緊随完成後及于本聯合公告日期,聯席要約人及彼等任何一方的一緻行動人士于4.5億股股份中擁有權益,約占公司全部已發行股本的73.56%。根據收購守則規則26.1,聯席要約人因此須對全部已發行股份(已由聯席要約人及彼等任何一方一緻行動人士擁有或同意收購的股份除外)作出強制無條件現金要約。


于本聯合公告日期的已發行股份數目為6.12億股,當中4.5億股股份由聯席要約人及彼等任何一方一緻行動人士持有(約占公司全部已發行股本 73.56%),而公司并無任何發行在外的股份、可轉換或可交換為股份或其他相關證券(定義見收購守則規則22注釋4)的購股權、認股權證或衍生工具,亦無訂立任何發行有關股份、可轉換或可交換為股份的購股權、衍生工具、認股權證或證券的協議。


VCL将為及代表聯席要約人按以下基準作出要約:

要約價每股要約股份0.22港元與買方根據買賣協議就每股銷售股份應付的價格相同,較股份于10月25日聯交所所報收市價每股0.275港元折讓約20.0%;根據于本聯合公告日期的6.12億股已發行股份計算(不包括買方于緊随完成後持有的4.5億股股份),要約将涉及共1.62億股股份。假設于提出要約前公司的已發行股本并無變動且要約獲全面接納,按要約價每股要約股份0.22港元計算,要約的總代價将為3557.6萬港元。


完成後,聯席要約人成為公司的控股股東并擁有公司約73.56%的已發行股本。要約完成後,集團主營業務繼續的同時,聯席要約人将協助集團審查其現有能力及資源,以制定詳細的業務計劃及戰略,或開發新商機。聯席要約人将繼續不時審查集團的業務運營及财務狀況,以為集團制定可持續的業務計劃及戰略。聯席要約人無意對集團現有業務作出重大變動。聯席要約人的意向是維持公司的現有主要業務,于本聯合公告日期,未有發現任何投資或商機,且聯席要約人未就向集團注入任何資産或業務訂立任何協議、安排、諒解或協商。


視乎集團未來業務營運及發展需要,聯席要約人将不斷檢讨集團的雇傭架構,以不時滿足集團的需求。聯席要約人無意(i)終止集團任何員工(并非公司的董事)的聘用;或(ii)重新部署公司固定資産(于其一般及日常業務過程中所作出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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