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海投資公布,于2023年2月3日,公司全資附屬天津清潔能源與天津城市軌道(公司控股股東泰達的非全資附屬公司)訂立切改補償協議,内容有關天津清潔能源進行建設工程以變動及改道若幹由天津清潔能源擁有的燃氣管道。
由于天津城市軌道于中國天津的濱海新區軌道Z4線一期項目在第九大街站至科技大學站之間的盾構區間進行工程,因此需于經濟開發區第十二大街的燃氣管道進行建設工程。根據切改補償協議,天津城市軌道須向天津清潔能源支付人民币1947萬元的拟訂補償金額作為建設工程的代價。
天津城市軌道負責建設濱海新區軌道Z4線一期項目。為促進天津城市軌道于第九大街站及科技大學站之間的盾構區間進行的工程,必需改動天津清潔能源擁有位于經濟開發區第十二大街的次高壓燃氣管道。經考慮厘定代價的基準,以及根據切改補償協議而進行的建設工程将會提高集團的收益及溢利,董事認為該協議符合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