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大醫藥公布,收到中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沒收違法所得約1495萬元(人民币.下同),并按非全資附屬公司遠大醫藥(中國)于2019年度在中國境内銷售額3%處以罰款共約1.36億元,共約1.5億元,占最近一個财政年度經審計綜合營業收入和溢利比例分别為約3.48%和15.85%,預期不會持續影響生産經營。
集團指,該局認為遠大醫藥(中國)于2016年6月至2019年7月期間達成并實施關于銷售重酒石酸去甲腎上腺素原料藥和腎上腺素原料藥的壟斷協議,于2010年5月至2021年4月,濫用在中國重酒石酸去甲腎上腺素原料藥和腎上腺素原料藥市場的市場支配地位,違反《反壟斷法》,構成實施壟斷協議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