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螺水泥發布公告,2023年6月6日,公司(作為有限合夥人)與一名普通合夥人及其他五名有限合夥人訂立《合夥協議》(由補充協議補充),以有限合夥企業形式投資合夥基金。
根據《合夥協議》,訂約方包括海通開元投資(為普通合夥人,出資金額人民币19億元);公司(為有限合夥人,出資金額人民币15億元);海螺資本(為有限合夥人,出資金額人民币5億元);蕪湖産投(為有限合夥人,出資金額人民币5億元);高新基金(為有限合夥人,出資金額人民币2.5億元);振業投資(為有限合夥人,出資金額人民币2.5億元);及甯波商毅(為有限合夥人,出資金額人民币1億元)。合夥基金的出資總額為人民币50億元。
海通開元投資為合夥基金的普通合夥人、執行事務合夥人及基金管理人。合夥基金将不會被視為公司的附屬公司,及其财務業績亦不會并入公司的賬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