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能源宣布,集團近日取得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渖陽分行("該銀行")的人民币10億元一年期授信額度,須受其項下條款及條件所限并據此提用。
于2023年6月15日,錦州陽光能源有限公司("錦州陽光")(為公司的間接全資附屬公司)("借款人")與該銀行訂立一份流動資金借款合同,以根據授信額度提取為期一年、本金額人民币1億元的貸款。根據借款合同,公司及公司董事會主席、執行董事兼主要股東譚文華各自已向該銀行分别提供公司擔保及個人擔保,以保證借款人履行其於借款合同下的責任,擔保金額最高達人民币1.2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