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豐集團汽車(06878)發布公告,于2023年6月16日,公司已透過其開曼群島法律顧問,以提交重組呈請(呈請書)的方式向開曼群島大法院申請依據開曼群島公司法(2023年編正版)(經修訂)(公司法)第91B條任命重組官。根據有關法例,重組官将協助公司拟備及執行公司的債務重組計劃。現建議任命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的黎嘉恩、德勤咨詢(香港)有限公司的鄭文龍及德勤會計師事務所的Michael Green為公司的共同及各别重組官。
任命重組官的目的是為重組公司債務,從而使公司能夠有序償還其負債。根據公司法第91G條,于提交呈請書後将即時頒布全球擱置法律程序令,屆時除非開曼群島大法院給予許可,并遵守開曼群島大法院可能施加的有關條款,否則公司不得被起訴或檢控任何訴訟、法律行動或其他法律程序(刑事法律程序除外)。公司将盡其一切努力與重組官合作編撰重組計劃,并将在切實可行情況下盡快公布有關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