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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潤電力(00836.HK)拟分拆華潤新能源并于深交所獨立上市

來源:真灼财經 時間:2023-06-18 18:4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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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潤電力發布公告,于2023年5月5日,公司獲聯交所告知,上市委員會已同意公司可根據上市規則第15項應用指引進行建議分拆及A股上市,并已同意授出豁免嚴格遵守上市規則第15項應用指引第3(f)段項下有關保證配額的适用規定。


截至本公告日期,分拆公司為公司的直接全資附屬公司華潤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預期分拆公司的上市将涉及以公開發售方式發行分拆公司的新A股。建議分拆及A股上市項下将予發行的新A股數目預期将為上述公開發售後分拆公司經擴大已發行股本的15%至30%(含主承銷商行使超額配售選擇權發行的股份數量),其後公司于分拆公司的擁有權将攤薄至不少于70%。


公司認為,進行建議分拆及A股上市在商業上對公司及分拆公司有利,并且符合股東的利益,原因是預期分拆及A股上市将為公司及其股東整體及分拆公司集團創造更大價值,原因如下:


為搶抓“碳達峰、碳中和”目标推進下的發展機遇,全面推進綠色轉型,集團提出“十四五”期間(即2021年至2025年)新增4000萬千瓦可再生能源裝機。董事會認為,建議分拆及A股上市将令分拆公司直接進入中國境内資本市場進行股權融資,并以高于集團整體估值的估值倍數釋放分拆公司集團風電及光伏發電業務的隐含價值,為其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業務提供充足資金,以加速推進可再生能源業務發展,繼而助力集團實現“十四五”期間可再生能源裝機目标,紮實推進集團成為具有全球競争力的世界一流清潔能源供應商和綜合能源服務商;


建議分拆及A股上市将使保留集團的管理團隊能夠專注于其餘下業務及發展新業務,包括綜合能源業務及能源科技業務。同時,建議分拆及A股上市将允許分拆公司擁有獨立的集資平台及直接進入資本市場,從而使其業務的資金來源多元化,而毋須轉向保留集團。因此,保留集團将能夠為其自身發展及營運保留更多現金流量;建議分拆及A股上市亦将使分拆公司透過公衆監督加強其企業管治,并提高分拆公司的營運及财務透明度,使投資者能更好評估及評價分拆公司的表現及潛力。此外,公司資本結構将得到優化,資産負債率能夠降低; 及建議分拆及A股上市将提升分拆公司的品牌價值及市場影響力,并促進分拆公司的可持續發展,使其能夠吸引行業及地方機構作為戰略投資者。該等投資者将為分拆公司提供額外資源及合作機會,使分拆公司能夠獲得額外可再生能源項目并進一步發展其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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