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盛控股發布公告,于2023年7月28日(交易時段後),公司與張女士、巫先生及代女士(各自為獨立第三方)各自分别訂立張女士認購協議、巫先生認購協議及代女士認購協議,據此,張女士、巫先生及代女士各自已有條件同意認購,而公司已有條件同意按每股認購股份0.03515港元之認購價分别配發及發行30億股張女士認購股份、21.56億股巫先生認購股份及1.5億股代女士認購股份或合共53.06億股認購股份。認購價較于2023年7月28日收市價每股股份0.037港元折讓5%。
假設公司已發行股本于本公布日期至完成日期期間将概無變動,則53.06億股認購股份相當于公司于本公布日期之現有已發行股本約19.99%及公司經配發及發行 53.06億股認購股份擴大後之已發行股本約16.67%,惟須待認購事項完成後,方可作實。
認購事項籌集之所得款項總額将為1.87億港元,而扣除所有相關開支後之所得款項淨額将約為1.86億港元,拟悉數用于償還集團的貸款及應付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