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生醫藥及要約人國泰國際醫藥生産及銷售(中國)有限公司聯合公布,于2023年9月8日,要約人要求董事會向計劃股東提呈該建議,當中将涉及建議根據公司法第86條以協議安排方式将公司私有化,其涉及注銷及剔除所有計劃股份及同時向要約人配發及發行同等數目的新股份,惟須受條件規限。
根據該建議,倘該計劃成為無條件,計劃股東将就每股計劃股份向要約人收取計劃代價現金1.80港元,作為注銷及剔除于生效日期持有的計劃股份的代價,每股計劃股份的計劃代價1.80港元較股份于最後交易日在聯交所所報的收市價每股1.42港元溢價約26.76%。按于本聯合公告日期已發行約1.33億股計劃股份計算,并假設于計劃記錄日期或之前将不會進一步發行股份,使該建議生效所需的最高現金金額将為約2.4億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