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鷹商貿集團發布公告,内容有關要約人根據公司法第86條以安排計劃方式将公司私有化;法院會議及股東特别大會結果;及大法院批準計劃的相關事宜。
截至批準公告日期,計劃于2023年10月3日(星期二)(開曼群島時間)舉行的呈請聆訊獲大法院批準而未作任何修改。通過注銷及剔除計劃股份削減本公司股本中的已發行股份數目(股本削減)亦于同日在同一聆訊獲大法院确認。
大法院批準計劃及确認股本削減的法令的正式文本已于2023年10月6日(星期五)(開曼群島時間)送交開曼群島公司注冊處處長進行登記。完成登記後,計劃文件的說明備忘錄中“建議及計劃的條件”一節所載的所有條件已獲達成。因此,計劃已于2023年10月6日(星期五)(開曼群島時間)生效。
撤銷股份于聯交所的上市地位将自2023年10月9日(星期一)下午四時正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