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園服務公告,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采納2020年購股權計劃,且自采納日期起生效及十年内有效。根據2020年購股權計劃的條款,董事會可随時終止2020年購股權計劃的運作,在此情況下,不得進一步要約或授出購股權。
除非董事會另行議決,否則2020年購股權計劃的條文在其他所有方面仍将具十足效力及效用,以便在此前行使已授出的任何購股權或遵守2020年購股權計劃條文的其他規定,且于有關終止前已根據2020年購股權計劃授出的購股權的條文及其發行條款繼續有效并可行使。盡管2020年購股權計劃存有其他條文,惟董事會可全權酌情注銷已授出但尚未獲行使任何購股權。于公告日期,2020年購股權計劃項下有25,062,000份已授出但尚未行使的購股權。于自公告日期起至相關股東大會日期止期間,董事會無意根據2020年購股權計劃授出任何進一步購股權。
聯交所于2022年7月刊發谘詢總結,就股份計劃對上市規則第17章作出若幹修訂。該等修訂已于2023年1月1日生效。考慮到包括以上所述的原因,董事會建議終止2020年購股權計劃,其須待股東通過決議案以批準及采納2024年購股權計劃後方可作實,并采納2024年購股權計劃以取代2020年購股權計劃。2024年購股權計劃條文将遵守經修訂上市規則第17章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