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科企業發布公告,為滿足經營需要,公司向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交通銀行)申請貸款,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通過将持有的項目公司股權質押或項目資産抵押等方式為相關貸款提供擔保,此外部分控股子公司作為共同借款人和公司一起承擔還款義務。
公司與交通銀行簽署授信總協議,獲得人民币57.36億元的授信額度。其中,公司作為主債務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中聯明珠文化投資有限公司(北京中聯明珠)等20家項目公司作為共同借款人分别從交通銀行共計貸款人民币57.36億元,期限均為15年,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通過将持有的項目公司股權質押或項目資産抵押等方式為本次貸款提供擔保。
公司作為主債務人與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揚子江航空地面服務有限公司(上海揚子江)等3個項目公司作為共同借款人分别從交通銀行共計貸款人民币9.45億元,期限為15年,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通過将持有的項目公司股權質押或項目資産抵押等方式為本次貸款提供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