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在變,空間随着時間也在變,不變的唯有真知灼見。
2025年01月10日  星期五
首頁
觀察
參考
ESG
公告
市場
研究
IPO
公司
周報
動态
推薦
首頁 > 财經

證監會就虛拟資産交易平台的監管發表咨詢總結

來源:香港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時間:2023-05-23 16:29:15

字号

SFC.jpg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今天發表《有關适用于獲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發牌的虛拟資産交易平台營運者的建議監管規定的咨詢總結》。


證監會于咨詢期内接獲152份意見書,來自業界和專業組織、專業及咨詢公司、市場參與者、持牌法團、個人及其他持份者。響應者普遍歡迎有關建議規定,同時有多名響應者要求本會作出厘清。證監會考慮了廣泛的意見及提議後,已修改或厘清部分建議規定。


絕大多數響應者同意本會有關容許持牌交易平台營運者向零售投資者提供服務的建議。證監會将實施一系列妥善的措施來保障該等投資者,包括在與客戶建立業務關系的過程中确保合适性、良好管治、加強的代币盡職審查、納入準則及披露。


證監會行政總裁梁鳳儀女士表示:“提供清晰的監管期望方能促進負責任的發展。香港全面的虛拟資産監管框架依循‘相同業務、相同風險、相同規則’的原則,旨在提供妥善的投資者保障并管控主要風險,從而推動業界可持續地發展和支持創新。"


《适用于虛拟資産交易平台營運者的指引》将于2023年6月1日生效。該指引訂明多項适用于持牌交易平台的标準和規定,其中包括穩妥保管資産、分隔客戶資産、避免利益沖突及網絡保安。證監會将就新監管規定提供額外指引、其他實施細節(包括牌照申請程序),以及過渡安排的詳情。


本會歡迎已準備好遵守證監會标準的虛拟資産交易平台營運者申領牌照。至于無意申領牌照的營運者,則應着手以有序方式結束其于香港的業務。


證監會将與投資者及理财教育委員會繼續合作,提醒投資者有關在不受規管的平台上投資的風險。特别是,盡管有關制度将于2023年6月1日生效,但證監會尚未批準任何虛拟資産交易平台向零售投資者提供服務,且現有大部分公衆可接觸的虛拟資産交易平台均不受證監會監管。


微信掃碼 > 右上角點擊 >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