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出爐,運行滿三年規模不足2億元即強制清盤的硬性條款拟被正式取消,發起式基金退出門檻與普通基金拉平。據統計,如果新規落地,成立于2023年的百餘隻發起式基金,或在三年大考之際有機會得以存續。但新規同樣要求,這部分基金若規模跌至“迷你基金”,如果選擇繼續運作,對應的全部固定運營成本,将由基金管理人自行承擔。有分析指出,在這套機制下,發起式産品将重新回歸“種子基金”的本質。那些業績平庸、缺乏實質競争力的尾部産品,也将順理成章地走向清盤,加速行業的優勝劣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