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特能源公告,與控股股東特變電工訂立2026年補充協議,将現有零星服務框架協議項下2026年度上限由人民币4.5億元修訂為7億元(不含稅)。鑒于多項框架協議将于2026年底到期,董事會同時決議更新特變電工、新疆特變、金融服務及保理服務四項框架協議,并建議厘定截至2029年12月31日止三個年度的年度上限,其中金融服務框架協議項下存款服務構成主要交易,須待獨立股東批準。
新特能源(01799.HK)修訂持續關連交易2026年度上限至7億元
來源:劉雙 時間:2026-10-16 08:4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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