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17 日,德國一家法院裁定,Meta 須對第三方在 Instagram 和 Facebook 發布的虛假廣告承擔責任,并要求其删除相關内容、賠償損失。案件涉及一家德國金融門戶網站及其創始人。該網站及其創始人的注冊商标和肖像未經許可被用于涉嫌詐騙的投資推薦廣告。法院稱,該門戶網站僅在 2024 年 8 月就向 Meta 舉報近 260 起侵權内容,部分廣告最長延遲 62 天才被删除。法院認為,Meta 不能以《數字服務法》(DSA) 中的 “不知情” 抗辯免責,因為其通過算法和廣告機制對平台内容具有控制力。該裁決還要求 Meta 披露相關虛假廣告及由此獲得的收入。Meta 表示不同意裁決,尚未最終生效,仍可提起上訴。
【德國法院裁定 Meta (META.US) 須為平台虛假廣告承擔責任】
來源:嘉怡 時間:2026-09-17 19:2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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