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七條舉措中,第六條與ESG領域密切相關,即"推動兩地上市公司開展氣候相關轉型計劃披露金融試點,共同做好綠色金融大文章"。這一條将氣候相關轉型計劃披露提升至兩地監管合作層面,标志着兩地資本市場對上市公司綠色低碳轉型的共同關切。
可持續信息披露的議題衆多,為何監管層面單獨提出氣候相關轉型計劃披露?核心原因在于當前全球低碳轉型面臨"方向明确、路徑模糊"的現實困境。當前,全球(除美國外)向低碳經濟轉型的大方向已成大勢,但具體到每一家企業,轉型的路徑、節奏、資源配置等細節問題卻千差萬别。這些問題背後,直接關聯着資本投入的規模、成本控制的壓力、同業競争力的變化,這些恰恰是投資者最關心的決策依據。另一方面,轉型計劃披露也是投資者風險管理的關鍵工具。對那些本身設有淨零目标的機構投資者(主要在歐洲)而言,投資标的的轉型路徑不能與整個投資組合的淨零目标相距甚遠,否則自身的淨零目标也無法實現。即便對商業銀行來說,也要确保高碳排行業的企業客戶的轉型路徑與《巴黎協定》、國家目标和行業目标轉型路徑基本一緻,避免被貼上"漂綠"的标簽。
因此,轉型計劃披露已成為目前可持續信息披露的重點,國内外主要的信息披露标準、準則、指南均會提及轉型計劃披露。
國際層面,ISSB于2023年發布IFRS S2,要求主體應披露"氣候相關轉型計劃,包括在制定轉型計劃時使用的關鍵假設以及主體的轉型計劃所依賴因素的信息"。2025年6月,ISSB基于TPT(轉型計劃工作組)的方法發布轉型計劃披露指引,标志着TPT框架正式融入ISSB準則體系。GRI在2025年發布的"GRI 102:氣候變化"(2027年1月1日生效),要求企業定期審閱和更新轉型計劃,确保将其充分納入商業戰略和财務規劃。
國家層面,财政部2025年發布的氣候準則,明确要求企業披露氣候轉型計劃信息,即"企業已有的氣候轉型計劃,包括制定轉型計劃時使用的關鍵假設和依據"。内地三大交易所2024年發布ESG報告指引,2025年發布編制指南"第二号——應對氣候變化",要求披露轉型計劃、措施及進展,并提出有效轉型計劃的六大特征。香港交易所2024年提出氣候披露要求,與TCFD保持一緻,即發行人應披露"任何與氣候相關轉型計劃(包括制定轉型計劃時使用的主要假設的資訊,以及該計劃所依賴的因素),或若發行人并未有這樣的計劃,則作适當的否定聲明"。
實際上,香港較早就将轉型計劃披露作為重點領域。2023年,香港綠色和可持續金融跨機構督導小組公布重點工作,轉型金融是重點之一。督導小組聯席主席、香港證監會行政總裁梁鳳儀表示,氣候轉型帶來龐大的商機和投資機遇,為助力香港把握亞洲區内的這些機遇,督導小組将繼續加強可促進香港發展的重要措施,包括就可持續披露落實清晰穩健的監管框架、提供多元化的金融産品,以及支持業界進行技能培訓。今年1月,督導小組公布2026至2028年策略重點,明确提出要支持高質量轉型計劃披露,"鼓勵業界進行轉型規劃,為業界提供指引及推廣良好做法"。
在此背景下,香港證監會年初啟動了轉型計劃披露試點工作組,邀請上市公司和機構投資者交流轉型計劃披露的實務工作。商道融綠和China SIF深度參與其中,目前已舉辦數次工作會議。按計劃,9月8日香港綠色周期間,香港證監會和香港交易所将以"轉型計劃:從披露到實施"為題,組織閉門交流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