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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疆(02432.HK)澄清宋某并非公司創始股東及聯合創始人

來源:藝瓊 時間:2026-07-22 08: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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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疆在港交所公告,公司注意到近期有關宋某就其與本公司員工持股平台深圳市越疆咨詢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簡稱“越疆合夥”)财産份額的不實言論持續擴散,公司特此發布澄清公告。


宋某并非公司創始股東及聯合創始人。宋某通過受讓取得越疆合夥财産份額,間接持有的公司股權來自員工股權激勵計劃,依據員工股權激勵計劃,宋某離職後公司實際控制人或指定第三人有權回購其持有的激勵份額;越疆合夥轉讓所持公司股權及調整内部财産份額比例合法合規。


2023年11月公司向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确認宋某的員工股權激勵自其離職之日失效,并判令其向劉培超轉讓對應激勵份額。該案經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最終認定相關争議屬仲裁管轄範疇為由駁回本公司起訴,本次民事訴訟程式終結。


截至A股招股說明書簽署日,公司、越疆合夥及實際控制人劉培超不存在與宋某相關的未決訴訟或仲裁。

越疆合夥曆次工商變更已履行必要程序,工商登記的合夥人及财産份額清晰、明确,不存在出資瑕疵、代持、未确權份額的情況。公司在港股及A股招股說明書信息披露真實、準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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