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盛醫藥發布公告,于 2026 年 7 月 20 日 (美國東部時間),本公司 (符合 “知名成熟發行人” 資格) 已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SEC) 提交一份以作備案的 F-3 表格自動儲架注冊聲明 (注冊編号 333-297559)。注冊聲明包含兩份招股章程:(i) 一份基礎招股章程,涵蓋本公司不時透過一次或多次發售提呈發售、發行及出售美國存托股份,每股美國存托股份代表本公司四股每股面值 0.0001 美元的普通股; 及 (ii) 一份銷售協議招股章程 (ATM 招股章程),涵蓋下文所述按市價發售最多達 2 億美元的本公司美國存托股份 (建議 ATM 計劃)。
就建議 ATM 計劃而言,本公司已與 Citigroup Global Markets Inc.(Citigroup)、德意志銀行香港分行 (德意志銀行) 及 BTIG, LLC ( BTIG,連同 Citigroup 及德意志銀行,統稱銷售代理) 訂立日期為 2026 年 7 月 17 日的銷售協議 (銷售協議),據此,本公司可不時透過銷售代理提呈發售及出售總發售價最高達 2 億美元 ( 最高金額) 的美國存托股份。銷售代理可作為本公司的代理行事,或以主事人身份購買美國存托股份。
本公司目前拟将建議 ATM 計劃所得款項淨額用于奧雷巴替尼及 Lisaftoclax 的商業化、正在進行的候選藥物的臨床試驗、營運資金及一般企業用途。本公司亦可能将部分所得款項淨額用于投資或收購其認為與自身業務具有互補性的業務或技術,惟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目前并無有關任何該等收購的計劃、承諾或協議。在用作上述用途之前,本公司拟将所得款項淨額投資于投資級别的計息證券。本公司對所得款項淨額的用途将保留廣泛的酌情權。